释义 |
法律分析:1.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有效证件等基本信息; 2.写明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等信息; 3.写明定金的数额、支付次数以及支付方式; 4.写明定金何时退还、如何退还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 5.应明确合同漏洞的填补方式; 6.合同中还应当包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 《民法典》470条: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