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街道办不给开待业证明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居委会给出的证明肯定不能盖章,这不属于街道办的工作范围之内。待业证明可以到居委会或者就业中心、存档中心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