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绿卡:在异国他乡长期居住且能够享有其他公民所享有的福利,也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了绿卡,就不必再担心随时可能会被遣送回国。然而永久居留权只是公民权的一部分,比如在税收上、福利上、政治权利上、医疗上等很多权利只持有绿卡是无法享受的。 国籍:是指一个人与生俱来就有这项权利,不用担心被驱逐,且同样的享有其他人所享有的所有福利。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