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出要约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发出要约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出要约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要约效力问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约的开始生效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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