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相关部门具体规定为准,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条件: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