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住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其中实际购房总额(以计算缴交契税的购房总额为准)超过全额购房补贴的,按全额购房补贴标准进行补贴;未超过的,按实际购房总额进行补贴。全额购房补贴计算方式为补贴标准面积乘以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当月全市商品住房同期市场均价。申请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报补贴需要的相关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 (二)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合同签订时间或权属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早于本人的认定证书发布日前两年。、 (三)市委人才办出具的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认定材料。 (四)五年内(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算)住房不得交易的承诺书。 法律依据: 《长沙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第二条 长沙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房申请表;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三)长沙人才绿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