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独立户口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 法院判决书 ;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 房屋产权证 ,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