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还款,如果有第三人代为还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等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