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工商年报 |
释义 | 工商年报的流程如下: 1、登录系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选择所在省份,进入相应的网站,并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系统; 2、填写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基本信息、网站信息披露、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分支机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内容,并上传相关资料; 3、核对无误:提交年度报告前,需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4、缴费:填写完毕后,需要进行电子缴费,缴费后系统会生成工商年报电子版; 5、打印和归档:缴费完成后,可以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工商年报电子版,同时要将纸质年报加盖公章后归档备份。 企业工商年报需要的资料如下: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年度报告基本信息:包括报告年度、报告类型、报告时间等信息; 3、网站信息披露:企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自己的网站或者网店的基本情况,包括网站或者网店名称、网址、备案情况等; 4、股东及出资信息: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等信息; 5、对外投资信息:包括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投资额、出资比例等信息; 6、分支机构信息:包括分支机构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 7、主要人员信息: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性别、年龄、学历、任职起止时间等信息; 8、经营状况:包括年度经营报告、产品销售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9、财务状况:包括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存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财务数据。 综上所述,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应该按时进行,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以避免因未按时报送年报而导致的相关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第四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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