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两个月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法院所判刑2个月应该属于拘役,2个月一般不按天数,按月份起始及截止日期算,比如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5月14日为两个月。 一、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二、享受患病医疗期限是多久 医疗期是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暂时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期限。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龄在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龄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对于病情时好时坏、其医疗时间可能是不连续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体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 在计算方式上规定: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三、延长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注销 A1、A2、A3、B1、B2的驾驶证,如果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到12分,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但未到12分,将被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被注销后,要重新申请全科考试。 例如:赵某A2驾驶证核发日期为2013年5月1日,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的实习期内,有11分扣分记录,实习期延长至2015年5月1日。如果在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1日内,又有扣6分以上的记录,将被注销A2准驾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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