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根据《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