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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原房屋产权证上有土地出让金吗
释义
    得到土地使用权时候,已经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
    转让房产证,过户土地证时候,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
    只有划拨或者集体性质土地证,过户时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一、土地证划拨费用是怎么算的
    土地使用证划拨办理费用的规定如下:过户的土地属划拨用地,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按评估价补缴20%~50%的土地出让金,5.4%的营业税,3%的契税,3.5%的土地增值税。如果有地区有相关费用减免政策的,还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去咨询清楚。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二手房交易时,主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的“土地性质”一栏来判断: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如果是划拨,则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不必缴纳。
    二、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2、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3、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商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如果国家没有商铺拆迁计划,则该商铺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的土地价格,交纳商铺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4、如果国家有商铺的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且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5、商铺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
    三、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子女
    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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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