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后要求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律师解答: 1、 到医院验血和打B超确认怀孕,领取妊娠证明2、 怀孕16周左右到医院建档,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办理《就医确认凭证》3、 生孩子以后需要办理的:办出生证(由分娩所在医院办理,注意要妥善保管好,一人一份,无法补办的)。生后12个月内,由妈妈所在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办《儿童预防接种证》,给孩子办户口给孩子办《宝宝医保卡》,办理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 (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 (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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