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公司工作了半年。昨天,老板说我找到了另一个人,解雇了我的意思。我能告诉他们我需要做什么吗? |
释义 | 解聘员工需要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若裁员人数达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则需要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进行裁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我工作了一个星期,没有签合同。他说我不热情地解雇了我,给了我500英镑的工资。我能补偿吗? 法律分析: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不发工资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一年半多,突然解雇了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被公司解雇的赔偿如下: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雇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解雇的,没有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9月份。现在我换了一个老板,然后和我谈了工资和具体工作。一个月后,一名员工辞职了,想把他的工作给我。我不想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解雇了我,他应该补偿我 一、老板把员工辞退了要不要补偿1、老板把员工辞退了要不要补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2)如果是员工重大过错导致,则不需要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老板娘已经批准我离开了。我能离开吗? 可以直接离职走人。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你是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的,即使领导不签字你也可以正常辞职,并且可以按照规定得到应得的赔偿。 离职证明你可以去找人事直接开出来。如果不给的话你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与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一个概念,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于其第二次就业的时候,供新用人单位审查。有的员工离职,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用人单位有为其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在一家酒店工作了11天,老板解雇了我。试用期已经过去,但没有劳动合同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解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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