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可以法定抵销 |
释义 | 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是抵销的前提,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发生的对等债权、债务。 (2)双方债权、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但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未届清偿期的债权也可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 (3)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相同,如都是支付金钱。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具备上述条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但有三种情况例外: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如法律禁止扣押的抚恤金、 抚养费等生活必需费用。 二是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如不作为债务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例如劳务、讲课、受托处理事务、开发技术。 三是合同约定不得抵销的。 法定抵销权是形成权吗 是,法定抵消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是单方民事行为,只需要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抵销权符合形成权的特征,它的形成只要当事人一方进行撤销债务的意思表示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抵销是怎样规定的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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