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历教育税收优惠政策 |
释义 | 学历教育税收优惠政策: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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