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商铺永久属于自己吗 |
释义 | 买商铺不是永久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 40年产权到期后,一共有2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回收,另一种就是继续使用。如果是国家回收的话,国家会根据当时的实际经济情况,对住户做出一定的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数量具体是多少,现在也不是很确定。如果房子到期后,还能继续使用的话,人们只是需要向国家继续申请续期,这个申请被通过之后就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可以了。 买了商铺拿不到租金怎么办 买了商铺拿不到租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若双方就违约事宜协商不成的,出租人还可以到法院起诉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追讨违约金等。但承租人是因为正当理由,导致拖欠租金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自己买了房子可以立户吗 自己买了房子可以单独办理户口本。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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