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村干部一届五年。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承担村干部的职责。 村干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村庄的行政管理工作。村干部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村庄的一般行政管理,要确保村庄行政程序的顺利实施,推动全村的发展; 2、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村干部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要加强对重大刑事案件、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监督,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的安定; 3、维护村庄的和谐关系。村干部要通过与村民沟通、劝解、联系、澄清和谐关系,维护居民之间的和谐与共处共荣; 4、负责村庄的经济发展。村干部要加强村庄的财力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政府、企业、机构和居民之间的关系,组织资金用于乡镇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5、负责村庄社会公益工作。村干部要积极参与村庄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强村庄的公共服务功能,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最大化满足村民的基本需求。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