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离婚证需要哪些办理条件 |
释义 | 成都离婚证需要的办理条件是: 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3、协商达成一致;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要多久?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完成的时间,是双方协商离婚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一并将财产分割好。 法律上规定,双方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也已经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怎样办理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则需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是诉讼离婚,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只要有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离婚时,办理离婚证所需的手续和材料如下: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为男女双方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自愿离婚指协议离婚,其条件有:1、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真实的离婚合意。3、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负担等问题进行适当的处理。4、离婚登记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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