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公务员可以享受农村土地分配么 |
释义 | 不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农村二轮认定承包后,身份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固定职工等人员的,已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再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不再登记确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身份,并依法办理其所属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 但不得以此为由,调减其所属家庭土地承包地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