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向公司辞职,领导不批准的,员工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如果其理由不成立的,员工可以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 解除劳动关系 。 2、如果是因为员工的辞职方式不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可以更正之后再申请离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