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车过户到外地流程 |
释义 | 深圳车过户到外地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凭车辆过户资料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然后填写合同;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区域,车辆进行检查,拓号、照相; 3、验车完毕后,工作人员核查手续,无误的话开始办理车辆外转; 4、第三个工作日,携带流水单、旧车牌、旧行驶证、买方身份证到机动车服务站拿临时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落户期间车主可以挂着临时牌照开车上路; 5、车辆档案提出来以后由北京市车管所直接邮寄到异地车管所,档案到异地后买方本人前去办理车辆的落户上牌手续即可。 深圳车过户到外地的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9、使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10、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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