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证监会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中任职的人; 6、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