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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评标评委由何种方式产生
释义
    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一、在招标书中关于评标的描述包括什么内容
    评标依据:说明对投标书进行评审的基本原则;评标小组构成:形成评标小组的人员情况,一般会包括用户代表、招标公司代表、专家代表等构成;招标人澄清:关于中标条件的说明,一般是声明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没有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二、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的哪些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且前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且前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4、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6、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评标委员会业主规定
    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业主代表不可以是业主本单位的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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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