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
释义 | 1999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宁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含义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如买卖合同、师徒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厂与车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当然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过此时要注意了,若是法律中有明确要求必须采取某种形式订立合同的话,除此之外的形式订立合同,均会导致该合同无效。至于合同是应该签字还是盖章,其实可以两者同具,也可以单具其一,签字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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