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住房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1、房东要查看房客的身份证,并复印留底,因为房客身份难以确定,将会造成之后房东的利益难以确保。分配好租金及其他费用。 2、签订好租房合同,并根据屋内的设备情况,收取一定的押金。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租客拖欠水电费。而且要重视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因为如果租客被盗,房东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确定租房人租房的用途,防止房客利用房子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房东好在有中介公司经纪人或其第三方人证明的情况下,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4、对自身及他人都有益处,而在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必须做好明确的分配,比如都由一方承担,房东同样在日后也不应任意抬高房租价格,以免造成房客的不满。 5、要不定期地检查房子和房内设施,防止因屋内设施损坏,而给房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减少自己的损失。在租房之前,房东必须对家里的物品进行详细检查,尤其是贵重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等,好是与房客一起查看家里物品的完整性,从而避免日后与房客产生对物品破损的争议,并在租房合同上注明物品损坏后,双方维修的分配状况。 一、签订住房出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对合同中租赁期限的规定一般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2、注意房租及支付方式一般来说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3、注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二、住房出租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 1、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 3、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但现在各地政府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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