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的处理主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和加害人达成和解后,这种和解的结果并不会自动导致检察院不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即使受害人和加害人达成和解,也不能撤回起诉。 然而,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也会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和解意愿、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加害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如果这些因素使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它可以决定对加害人做出相对较轻的处罚,例如适用缓刑或者判处较短的刑期。 总的来说,虽然刑事案件的和解不能直接导致检察院不提起公诉,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和解的结果可能会影响检察院的决策,包括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以及如何提起公诉。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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