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庭前辩护需要注意的有: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相关的几项内容;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