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落户长沙: 1、合法稳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 2、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 3、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4、其他方式。 办理迁移户口手续的时候,一般包括了提出迁入申请、同意迁入、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开户籍证明、签发准迁证、办理迁出手续、办理入户等8个步骤。具体流程是: 1、提出迁入申请:迁出方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递交迁入申请; 2、同意迁入:迁入地的派出所同意迁入; 3、提出迁出申请: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开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带着户籍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递交迁入申请; 6、签发准迁证: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办理迁出手续:带着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且开具迁移证; 8、办理入户:带着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