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尽管双方已经结婚,但借款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借出去的钱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而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是可以要求老公偿还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妻子可以借条为凭证向丈夫索要借款,该合法债务应当由男方个人依法偿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