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主观: 一、父母的财产继承人是谁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配偶、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2、父母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的财产继承人应当还包括受遗赠人。 3、父母的继承人先于父母死亡的,这时候应当由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 4、父母对继承财产进行遗嘱继承的,除了法定继承人外,父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父母的财产继承开始时间 父母的财产继承从父母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父母财产继承是如何分配的 依《民法典》对继承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对继承人之外的由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对被继承人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财产。 父母的财产继承人并不是依据法律规定一成不变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会有许多因素影响到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如子女死亡或丧失继承权。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