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组建公司章程要写哪些内容?
释义
    公司章程要写如下内容: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产生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
    一、注册公司要具体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电子设备;婚庆服务;劳务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等。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二、怎么办营业执照?
    首先需要核准公司名称,需要先确定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核准申请。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注册所需的相关资料,经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发给营业执照。
    三、股权登记如何办理?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