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海拆迁补偿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征用土地的补偿问题,包括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构成、区片综合价和区片综合价附加费的作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等内容。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准,按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分类,分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分为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被征用土地的权属以地籍调查确权结果为准。 法律分析 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 对于征用土地,将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征用土地补偿费包括区片综合价、区片综合价附加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区片综合价是指根据土地分类和土地级别制定的分片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该标准优先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和安置。 区片综合价附加费为2万元/亩,专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和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由被征地村发放到户。 二、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准,按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分类,分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分为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被征用土地的权属以地籍调查确权结果为准。 拓展延伸 征用建设用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园地的参照耕地的标准执行。 征用其他非耕地(包括林地和未利用土地)的按征用耕地标准的二分之一计算。 被征用的耕地属于原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常年蔬菜基地的,以市、区蔬菜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图纸为准。 结语 征用土地的补偿问题,可以参考上述内容。根据土地原用途,将给予相应的补偿。其中,区片综合价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和安置,区片综合价附加费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就业扶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由被征地村发放到户。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准,按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分类,分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分为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被征用土地的权属以地籍调查确权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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