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社保怎么把钱取出来 |
释义 | 放弃社保需要到社保局申请,所退钱需在审核通过后通过储蓄存折或者银行卡退回取出。 办理退款手续时需要提供一下材料: 1、《社会保险退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缴费凭证原件与复印件(退费成功后退回原件); 缴费凭证包括:已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仅限第一次打印)、税收电子转帐完税证(私人储蓄存折缴费的,需到地税征收前台换成该凭证)。 3、《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接收退费的本企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非基本存款帐户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帐户证明)复印件;个人申请退费的,提供本人的储蓄存折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收取复印件); 6、《退费人员的个人明细申报表》(地税系统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7、申请退费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注明"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退费涉及的相关个人已知晓并同意申请退费。如有不符,本单位(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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