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登记簿及如何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
释义 |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专利局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就叫作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专利登记簿中记载下列事项: (1)专利权的授予; (2)专利权的转让和继承; (3)专利权的撤销和无效宣告; (4)专利权的终止; (5)专利权的恢复; (6)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7)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和地址变更。 任何人经专利局同意后,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专利登记簿中的有关内容,并请求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从而向公众提供了一条可以随时了解专利权的法律状态的途径,为更好地利用专利技术提供了方便。 一、专利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专利证书丢了一般无法补办。专利证书只下发一次,若专利权人不慎遗失,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以补发。此时,专利权人可通过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作为拥有专利权的证明。在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但专利的法律状态却是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二、专利的法律含义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对专利这一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人,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有关专利技术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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