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0年12月23日第227号,《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已经2010年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决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拟从2021年起,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婚姻关系存续期要满一年,且受让方名下无车、无指标。权威部门解读,这项规定旨在打击通过结婚登记买卖小客车指标的违法行为。 2020年10月20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经北京市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有效打击通过结婚登记买卖小客车指标的违法行为,维护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严肃性,政策优化方案提出,在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办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转移登记车辆时,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也需满1年。启动实施后,将借助婚姻、人口信息大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