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按揭贷款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1、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 2、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建议就买卖合同去公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 一、买民房不能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1、在合同里备注清楚房子不能过户一般只是暂时情况,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可以备注这一条,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过户如果有问题,可以用合同作为凭证。 2、如果房子不能过户,那么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 3、公证。如果要交易不能过户的房子,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4、找中介。虽然找房屋中介的花费不小,但不得不承认使用中介可以为买卖双方省去不少的麻烦。 5、查清楚不能过户的原因。这里所说的不能过户只是暂时的,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或买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顺贷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1、定金风险:虽然说买房子不一定需要交定金,但是大多数的卖家还是会让购房者交购房定金的,二手房交易中,只要购房者不给卖家钱没有过户,这房子就不是的,则无法过户。如果购房者给了卖家钱,万一被坑也不能过户。生活中有很多人交了定金或首付,卖家就失踪联系不上了,因此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通过资金监管,这样有保障一点。2、无房产证:由于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子,其房产证是抵押在贷款银行的,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交涉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原件的,那么购买有贷款的房子就会遭遇无房产证的购房风险。如果没有产权证原件的房子进行交易的话,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也可能遇到真的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3、恶意诈骗:还有一种风险就是属于恶意诈骗了,购买有贷款的房子就属于是二手房交易,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是完全不认识的,遇到不怀好意的卖家,购房者的损失就会非常的惨重。如果卖家在房子解抵押后私自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房屋产权就会归第三人;若卖家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法院将该房产冻结,而买方即便是已经交了房款,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买了安置房房主不肯过户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对策可以以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后合同义务。房产不过户,从法律意义上讲,这套房子就不真正属于你。对原房主基本上没什么不利,对你就比较不利了。因为你并不拥有该房产的真正产权,也就失去以这套房产办理抵押等一系列权利。同时,原房主还可能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房子转卖第三人。至于你手头的房产证,他只要到房管局办理挂失手续,登报之后,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你手头那个就无效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