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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98天生育津贴怎么算
释义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 法规 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 生育保险 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 女职工 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 晚婚 、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上述是生育津贴怎么算的规定
    

法律客观:
    


    正常生育津贴标准提至98天——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本市进一步调整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将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今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四项待遇,而“生育津贴”如何支付,许多女职工都不太清楚。据介绍,生育津贴是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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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6: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