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
释义 |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为完全民事能力人; 3、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4、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代书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才有效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各类的遗嘱生效条件不一样。具体如下: (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房屋遗嘱的代书人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遗嘱的书写要注意以下问题: 1、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表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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