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年半以上,感染了肺结核,精神病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年半以上,感染肺结核,精神病医院应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年半以上感染了肺结核,精神病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范围 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范围如下: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精神病砍人医院是否要负责 精神病人如果是在住院期间砍人的,医院应当对精神病人尽到看管、保护的义务,如果医院已经尽到该义务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如果医院没有尽到义务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精神病砍人医院是否需要负责 精神病人如果是在住院期间砍人的,医院应当对精神病人尽到看管、保护的义务,如果医院已经尽到该义务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如果医院没有尽到义务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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