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怎么撤销 |
释义 |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一般不可以撤销,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变更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撤销赠与。 一、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 (一)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二)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1)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 (2)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3)提起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方必须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遭到法院的驳回。 二、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生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就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问题反悔的,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登记离婚协议本身不具备执行力。 三、房产未过户归女方能否重新申请重判 协议离婚财产属于女性,但未转让。签订离婚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可以起诉法院变更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财产归女方所有,但未转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是否可以在重新申请重新判决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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