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男方补办离婚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和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不同地区的居民还需提供特定材料,如香港居民需要通行证或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可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档案并补发证件。 法律分析 一、男方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丢失,一个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2)澳门居民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2)本人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1)本人的有效护照。(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二、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当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或损毁时,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以及填写《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出国人员、华侨需提交相应的证件和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将查证后确认属实,应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