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不可以出资成立公司经营的,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政府成立公司就不能实现政企分开。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第四十六条 政企尚未分开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快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