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解除抵押的手续是: 1、申请人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表》,领取排队号等候; 2、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车辆解除抵押申请,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主在贷款机构办理还清手续后得到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市级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车主从业务窗口领取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进行表格相关内容的填写;领取排队号码后等待办理手续;将贷款还清证明、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贷款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凭借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