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申请回避的复议的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对法院申请回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