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当企业改制时,应当首先与合同制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对固定职工可协商调动工作岗位。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若达不成协议,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