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调整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因为各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具体的调整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方法: 以苏州市为例,2020年苏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400元。 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工资收入计算;最低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我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