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计算方法如下: 1、失业金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目前为1863元; 3、申请成功后,次月25日后开始按月发放,发放至失业人员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就业部门代缴;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生育后三个月内申请;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抚恤标准,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遗属领取。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的,不得申请。 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是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_的失业保险_;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_的期限为18个_;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_的期限为24个_。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