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
释义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不再是3%,而是有3%和5%两种,原建筑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金融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二、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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