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复议期间停止处罚吗 复议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停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会继续执行,但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3、法律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